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有关领导出席开班式,司法部主要负责同志作开班动员。培训班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设主课堂,在省和部分市级党校(行政学院)设分课堂,采取集中视频授课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开展。省、市级党委组织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分课堂参加开班式、结业式。
来源|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