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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新疆得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燕

发表时间: 2014-01-06 访问次数:6,705


主要事迹
    新疆得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燕1992年考取律师资格,1994年考取全国会计员资格,现为三级律师。刘燕律师在执业中认真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并深得领导和同仁的好评。
    一、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认识到“稳定压倒一切”,特别是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肩负起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
    二、拓展服务领域,减少矛盾纠纷
   (1)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对口援疆工作启动以来,新疆迎来一个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刘燕律师积极充分发挥在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可行性分析论证、预防调解纠纷等方面的作用,为十三师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2010年4月十三师和哈密地区行署、哈密市就风能、太阳能联合开发准备签署合同,合同多次上会修改,甚至在凌晨刘燕律师还和地区融合办协商一些具体条款,最后审核完毕双方签订了合同。   (2)围绕民生服务,着力打造诚信品牌。在服务团场土地承包、新疆高铁土地征用补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刘燕律师始终心里装着群众,积极投身“法律服务下团场”活动,主动团办工业企业结对子,以建立完善诚信制度体系为抓手,不断提高服务质和水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诚信律师品牌,17年间无违纪投诉,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也实现零投诉。(3)参与信访接待,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近几年来,随着涉法信访案件的逐年增多,在参加“师长接访日”和“政法系统涉法案件联合大接访”中,刘燕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事件的利害关系进行分析,使当事人打消采取过激行动的打算,对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案件,及时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引导其走诉讼途经,同时对无理上访户、缠访户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并积极为符合条件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如2009年4月,农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四连31户群众购买哈密瓜假种子纠纷案件,影响重大,在刘燕律师努力下最终通过诉讼程序得到解决。 (5)推进师法律顾问工作。刘燕律师从十三师成立以后,就开始担任师法律顾问。9年间承办多宗法律事务,除少数咨询事务外,绝大多数属于纠纷形成之后的事后补救,或是突发事件的非诉调解。为使师里的案件及时推进,每办完一宗案后都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司法建议,以期减少诉累。针对部分团场、企事业单位领导法律意识淡薄,以权代法、以官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并制约了团场各项事业的发展,撰写了 《关于对农十三师各单位诉讼中地域管辖及担保借款纠纷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农十三师各单位在诉讼中存在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司法建议书,得到师主要领导亲笔批示,并以师办8文件转发各团场。这些工作契合了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迫切需要,得到了师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肯定与好评。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不断凝心聚力。作为律师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刘燕律师自2008年6月起助养中国乌鲁木齐SOS儿童村一名蒙古族女孩至今。2007年在兵团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身患肺癌期间,刘燕律师个人捐款250元,2007年7月16日—7月19日,哈密遭遇150年不遇的洪水,捐款902元,2008年在5.12汶川大地震中,踊跃捐款。
   三、以各项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积极参加普法进校园活动。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和常年法律服务,主动承担学校师生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校园法制化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参加“普法下团场”活动。 每年利用冬训学习班这个有利时机, 深入农场,以法律专题辅导、讲座、咨询、座谈讨论、代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团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三)是长期深入大中型企业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011年3月由师政法委组织的“以案说法”宣讲团,深入到天山娇果业、师建安总公司、红山煤业等企业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有力推动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主要荣誉
2007年,被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女律师”;
2010年,被兵团农十三师司法局授予“三等功”;
2011年,被评为兵团农十三师“三.八”红旗手;
2010年,被评为“首届兵团十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