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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募捐活动倡议书

发表时间: 2020-02-05 访问次数:3,457

兵团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已全面打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你我同行,共担社会责任。疫情无情,人间有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兵团律师协会倡议兵团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充分发扬责任担当和无私奉献精神,伸出援手,慷慨解囊,为疫情防控捐款捐物,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捐赠物资


本次募捐主要为善款,接受部分疫情防控的专用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二、捐赠方式


(一)善款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捐赠


  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建设路兵团支行


账号:30703101040010924


备注:ⅹⅹ单位(人)疫情防控款


联系人:杨天红


联系电话:17590011862


(二)物资通过邮寄方式捐赠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揽秀园西街175号兵团律师协会


联系人:林雪薇


联系电话:18690882325


我会郑重承诺:本次募集的所有善款善物由兵团律师协会秘书处统一接收,并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捐赠和使用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倡议书发出前,已为疫情防控工作捐赠过款物的,请将捐赠情况和相应证明材料,于2月6日前发送至兵团律师协会电子邮箱:btlsxh@163.com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