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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韩佩春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韩佩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6500000688290424
电话: 13519950329
主管机关: 第七师司法局
邮编: 833200
办公地址: 新疆奎屯市启明里41栋212
专职律师:
任菲菲 韩佩春 陈艳萍
兼职律师:
俞 恺
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