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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瑞合律师事务所华晏被评选为: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

发表时间: 2021-12-30 访问次数:5,167

   华晏,女,中共党员,新疆瑞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律师,兵团律师协会副会长,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师分院人民监督员,北屯垦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华晏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服从大局、勇于担当,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奉献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履职故事


   作为一名青年律师,华晏始终坚守理想,保持对法律事业的热爱。

   在一起恶性案件中,华晏接受犯罪嫌疑人容某的委托后,多次走访死者赵某居住的连队,收集周边群众对死者以及容某的评价,还原了事件背后的真相:死者赵某(容某的公公)对容某长期实施家庭暴力。

   案发当日,赵某扬言要杀害容某及3个孩子,容某与丈夫、婆婆忍无可忍才采取了极端行为。在调查取证的4个月间,华晏对这个案件的态度从起初对生命权的尊重,逐渐转变为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思考。她大胆设立了一个目标:结合案件中容某所起作用及案件诱因,为其做缓刑辩护。诉讼期间,华晏与受害人远在外地的亲属多次沟通,取得对方无条件谅解。

   在华晏的努力下,法院最终认定容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华晏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她认为,“一个好律师不是打了多少官司,胜诉了多少案件,而是预防了多少犯罪和纠纷的发生”。

她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权,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

   作为北屯垦区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华晏积极参与多元化调解,尽心尽责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耐心地与当事人沟通交流,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从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减少司法资源的消耗。

   华晏先后为第十师“三供一业”居民基础保障性项目、师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在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拓展律所业务的同时,华晏也十分重视普法工作。在第十师,华晏与同事们组建普法宣传团队,送法进牧区、农村、工地等,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参与“一连(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法律诊所”开到老百姓家门口,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在线解答群众咨询,竭尽所能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华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和律师职能作用,带头做民法典的宣传者、普及者,把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作为日常工作积极推进,在第十师机关、团场、连队、企事业单位开展宣讲30余次。线上线下多渠道普法,录制向阳花小喇叭《法治在线》栏目,以“以案说法 公益帮扶”为宗旨,讲述群众身边的案例,解读法律法规。

   作为新疆瑞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华晏主动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协助单元长、楼栋长开展工作,宣传防疫知识、配送物资、核查信息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